安徽省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

安徽省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

发布日期:2019-09-17 浏览次数:615

安徽省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


      为加强我省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,进一步规范职业行为,防范道德风险,维护广告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《安徽省广告协会章程》,特制订本准则。

      第一条  敬畏法律,遵纪守法。从业人员应遵从宪法,对广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道德准则心存敬畏,忠于职守,牢固树立依法合规、遵德展业理念,抵制违反行业规则及道德准则的行为,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。

      第二条  诚实守信,服务至上。重合同、守信誉,坚守契约精神,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,杜绝各种虚假欺诈、误导欺骗等行为。

      第三条  创新发展,追求卓越。坚持与时俱进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与技能,强化学习及创新意识,包括观念创新、运营机制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服务创新,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经营产品,抵制不思进取、固步自封的工作学习态度和行为。

      第四条  团结协作,尊重包容。从业人员之间应加强联系,交流经验,扩大合作。遵从社会公德,尊重客户、合作伙伴、竞争对手,包容不同的意见及文化、专业背景等差异,共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和职业氛围。

      第五条  守正笃实,廉洁自律。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操守,规矩做事,踏实做人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利益观,清廉自律,抵制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

      第六条  热爱社会,关爱他人。维护国家利益,积极参公益活动,自觉践行社会责任,做有担当、有格局、令人尊重的从业人员。

      第七条  《安徽省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经安徽省广告协会第六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,解释权属于安徽省广告协会。